?半個月,對于很多人來說都是極短暫的,我們的生命中似乎有無數個“半個月”可以任我們“為所欲為”,可是這半個月對于有些人來說卻是煎熬的。比如云展、云洛漓、于子歌、云長天等人,當然更包括張薇妮一家以及他們的親朋。
于子歌那邊承受著很大的壓力,社會輿論的不同聲音,李秋水的責難等等,讓于子歌在極短的時間內瘦了一大圈。
因為于子歌在法/**沒有對云峰進行無罪辯護,而是進行了減刑辯護,所以李秋水非常的不滿,她第一時間向媒體發(fā)表了聲明,提出自己會為云峰更換律師。
云洛漓覺得非常的抱歉,如果不是認識了自己,也許于子歌不必卷入這場有爭議的案件中。
可是于子歌卻說即便沒有云峰的案子,自己作為一名律師,也是要跟各種案子打交道的,你不能保證所有的案子都是正面的,只要在辦案的過程中保有一顆公正無私的心,俯仰間不愧對天地,不愧對自己作為律師的良知即可,不必糾結于案件的對象是誰。
云洛漓聽了這話,內心多少得到了一些安慰。
兩個人都祈禱:在這期間最好不要再發(fā)生什么意外才好。如此,云峰會獲得輕判的機會。
可是真是怕什么便來什么。
第三天的早上,于子歌打來電話,讓云洛漓去看網絡上的新聞,不看猶可,這一看云洛漓覺得怒從心頭起。
本來云峰的案子大家都在盡力回旋,希望可以給他一個減刑的機會,可是網絡上卻爆出了這樣的新聞:張薇妮本是陪酒女,大衛(wèi)等人不存在輪/奸問題,而僅僅是簡單的嫖/娼問題,因為嫖資沒有達到張薇妮的滿意,所以她才反咬一口實施報復。大衛(wèi)家更舉出了當時大衛(wèi)是戴著避孕套的事實。
一石激起千層浪,大衛(wèi)家的言論一出,立刻引發(fā)了網絡上大規(guī)模的討論,討論的焦點主要集中在了幾個問題上:
一、張薇妮和大衛(wèi)、云峰等人之間,真的是嫖資問題嗎?
二、如果不是因為嫖資問題,那么張薇妮就算是陪酒女,便可以任人隨意侵犯嗎?
三、戴套不算強/奸嗎?
更為離譜的是:有人竟然質疑說云峰不是云傲鵬的親生子。
輿論關注的焦點已經不止是誰權利更大的問題,也不單純是法律問題,而更涉及到了倫理和道德的問題。
李秋水是要尋找一切為云峰開罪的可能的,因此也在此時發(fā)表聲明,聲稱云峰無罪,他是被冤枉的,因為張薇妮比云峰大了那么多,如果兩個人發(fā)生了性/關系,只能說明是張薇妮引誘了未成年人。
這就涉及到了大家關注的另外一個問題:罪犯未成年且比被害人年齡小,是否就說明罪犯是受了被害人的引誘?
法律對于一個案子的界定有明確的規(guī)定,但公眾對于一個事件對錯的評判卻是多角度,你無法堵住悠悠之口,更無法阻止人們對這件事發(fā)表自己不同的看法。
云洛漓用了不短的時間看了所有相關的新聞,但讓她奇怪的是自第一次庭審結束以來,將近兩天的時間網絡上幾乎都沒有關于這件案子的最新進展報道,可幾乎是一夜之間,很多的網絡媒體甚至于各家小報竟然同時發(fā)出了這些消息。是巧合還是有人借機進行操控?
與此同時,不利于張薇妮的言論一條條地出現在人們的面前,對她的辱罵聲,刁難聲不絕于耳。而這些言論,似乎都在對大衛(wèi)家以及李秋水進行著某種程度的呼應。
云洛漓關了電腦決定去找柏飛文。
自己對于新聞報道方面的事可以說是所知甚少,此時也許唯有他可以幫助自己找出問題的所在。
聯系了柏飛文,云洛漓便急忙來到了見面的地點。
“飛文,你看了今天網絡上的新聞嗎?”云洛漓一看到柏飛文便焦急地問道。
柏飛文似乎對這件事早已知曉:“云漓,你先別急,我已經看到了。正好我也有事想跟你說?!?br/>
云洛漓說道:”別的事先放一放,你先聽我說。我覺得這件事很詭異,似乎有人在操控著這些消息?!?br/>
接著,云洛漓便把自己的懷疑告訴了柏飛文。
柏飛文認真地聽著,末了他說道:“云漓,我要跟你說的事也跟這件事有關。不但網絡媒體,就連我們報社也已經在報紙上刊登了這些消息。如果要尋根溯源的話,其實早在第一次庭審結束的當天,我們就已經得到了這些消息,只是領導考慮到其引發(fā)的社會影響性而暫緩發(fā)布?!?br/>
云洛漓焦急地問道:“這些消息是哪里來的?是我嬸嬸他們弄的嗎?”
“報社當然不會告訴公眾消息的來源,但是我可以確定不是你嬸嬸一人所為。其中當然不乏大衛(wèi)家背后作為推手在推動這些言論,可是除此之外還有一個人。那天我在報社看到了一個陌生的女孩,看樣子似乎是一個大學生,她不止一次出現在我們報社,而且都是她來過的第二天便有了這件事的最新消息。我懷疑這件事跟她有關?!?br/>
“一個女孩?難道是張薇妮嗎?”云洛漓提出了自己的疑問,但隨即就否定了。因為張薇妮現在躲著媒體還躲不過來,怎么可能會主動地向報社提供消息?
柏飛文見她費力地思索著:“云漓,我覺得那個女孩是沖錢來的。在我們行業(yè)內有一條不成文的規(guī)則,那就是對提供新聞素材的人予以獎勵。如果只提供給一家,所得的利潤自然不算多,但如果是提供給多家呢?你想想看,這筆獎勵是不是非常可觀?”
云洛漓認真地思考著柏飛文的話,細細地琢磨著。
柏飛文繼續(xù)說道:“也許大衛(wèi)家的人想要利用這些輿論,可是他們忽略了一個事實:那就是公眾的眼睛是雪亮的,在法律面前,任何的詭辯,規(guī)避都是沒有意義的。他們這次不但無法達到最初的目的,也許會弄巧成拙?!?br/>
柏飛文說的沒有錯,這件事確實是弄巧成拙。
公眾不是傻子,不是你提出了什么觀點、想法,大家便會毫無思考地無條件接受,法律不是空文,不是你隨意拿出一番言論法律便會采納。
這些消息被放出來,它的本意是向張薇妮身上潑更多的臟水,讓她無可辯駁地承認自己的身份,從而為大衛(wèi)等人的犯錯尋找出合理的理由,由此達到減少罪責甚至逃避懲罰的目的。
可是很顯然,他們的希望落空了。
首先,張薇妮和大衛(wèi)等人之間肯定不是因為嫖資問題發(fā)生糾紛的,因為第一次庭審已經調查得很清楚了,云峰等人都服用了毒品,而張薇妮卻被李高攀和巴杰下了藥,此種情況怎么可能是嫖/娼?何況張薇妮身上的傷痕以及事后兩次自殺,都證明了事實并非如此。
其次,不管張薇妮是不是陪酒女,大衛(wèi)和云峰等人違背了她的意志強行與之發(fā)生關系,就已經構成了強/奸/罪,張薇妮陪酒女的身份在道德上會受到人們的譴責,但在法律上,她同其他人一樣享有公民的基本權利。
再次,法律上沒有明文規(guī)定“戴套不算強奸”。相反,即便大衛(wèi)戴套了,他也是在違背張薇妮意志的前提下與之發(fā)生關系的,所以依然構成了強/奸/罪。
現在的問題是到底是誰放出了那些消息?
云洛漓希望查清此事,所以她來到了張薇妮家。
網絡和報紙上的新聞很傷人,張薇妮比之前幾天又消瘦了很多。
云洛漓和張薇妮很自然地談到了這幾天鋪天蓋地的那些消息。
“薇妮,你覺得那些消息是誰發(fā)出去的嗎?”云洛漓開誠布公地問道。
作為女孩,她非常同情張薇妮的遭遇,可是如果張薇妮被有心人利用,這可是自己不愿看到的事。
趁著這件事進行炒作的人抱有什么樣的目的,還是很難說的。
“云漓,我真的不知道是誰做的,我覺得肯定是大衛(wèi)他們?!睆堔蹦莶聹y到,因為這件事最大的受益者就是他們。
“你說的有道理,這個毫無疑問,可是我跟朋友查了一下,似乎還有個女孩在散布消息,你想一想,可能是誰呢?”云洛漓說出了自己知道的事。
“女孩?”張薇妮驚訝地問道,一個身影毫無懸念地浮上了腦海:“莫非還是安瀾?”繼而很確定地說道:“一定是安瀾,因為沒有人比他更清楚兩方面的情況了?!?br/>
云洛漓也恍然大悟:“薇妮,你有安瀾的照片嗎?我找人辨認一下!”
張薇妮找出自己的生活影集,挑出了一張照片交給云洛漓。
照片上的女孩濃妝艷抹,原本漂亮的臉上帶著幾分玩世不恭與風塵之色,正是安瀾。
云洛漓告訴張薇妮等自己的消息,她自己則拿著安瀾的照片折返柏飛文處請他進行辨認。
那么那個賣出消息的人真的是安瀾嗎?她只是為了博得媒體給予的那些報酬才放出這些消息的嗎?